新疆境内旅游合同
甲方(游客代表,可另附):陈梓轩等肆位游客;
乙方(旅行社):项福英
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,自愿
签订本旅游合同。此合同仅限新疆境内旅游时使用。
合同内容:
甲方同行人员
共 4 人
旅游线路
阿勒泰深度轻奢6 日5晚私家团
出行及散团
2026 年 9 月 18 日在 阿勒泰 集合; 9 月 23 日在 阿勒泰 散团,共计 6 天 5 晚。(包括在途期间,不足24小时按1天计算)
主要浏览点或行程表(可另附行程表)
9月18日
全国各地-阿勒泰市接机入住酒店
9月19日
阿勒泰-阿禾公路-禾木
9月20日
禾木-贾登峪
9月21日
贾登峪-喀纳斯-贾登峪
9月22日
贾登峪-五彩滩-阿勒泰
9月23日
阿勒泰送机
住宿
9月18日
阿勒泰鼎州国际
9月19日
禾木金莲花
9月20日
贾登峪金莲花
9月21日
贾登峪金莲花
9月22日
阿勒泰鼎州国际
房 型标准
此次旅游行程入住 5 晚三钻以上酒店住宿,0 晚特色民宿;2间标间;
车费
此次旅游全程用车为 七座商务车,旅游包含车费、油费、过路停车费、司机餐食;司机住宿 。
首道门票及区间车
禾木风景区+喀纳斯风景区,首道门票+区间车;
(如遇老人/儿童优惠,则行程结束后按景区门票实际优惠政策退还门票差价;个别游玩景点无标注门票,实则不产生费用故无退费)
餐食
此次旅游全程不含正餐,酒店含早除外,酒店含早不用不退。
旅游费用及支付方法
本次旅游费用为 4280 元/人;合计为 17120 元(大写金额元) 壹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 。已经支付3000定金,尾款14120元落地发团前请付清。
旅游意外险
此次旅游全程含旅游意外险+旅行社责任险。
备注
田辉 110111196307108022;
田磊 110110196512100023;
田杰 110110196812270024;
张晓玲232301197607261522;
游客代表:陈梓轩350182199510032936 15505991335;游客代表不参团;
(需将参加旅游人的身份信息提供给乙方)
乙方应按对外宣传资料及《旅游行程表》安排旅游线路及游览景点,不得擅自增减,由于天气、交通堵塞等原因,在行程中景点数量不变的情况下,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整游览点先后顺序,但应当事先明确告知游客,征得游客的同意。
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,乙方应退还未发生费用,减去有关退票损失费,应协助游客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。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,并提供相关证明。任意扩大损失,由扩大方自负责任。乙方可在征求全体游客书面意见后变更行程、浏览项目、接待标准,节省的费用退还甲方,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甲方在旅游行程期间自动离团及不游景点、不用餐、因个人原因不住宿,旅行社不退费用。
因合同一方违约造成不能成行的,违约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,并承担已发生的费用,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0%的违约金。
争议解决方式:
合同订立后,双方不得随意取消,一方违约后,对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,任意扩大损失,由扩大方自负责任。
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执法机构(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)投诉;也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此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一份。
甲方(代表): 乙方(盖章)项福英
身份证号码: 项目负责人: 项福英
联系方式: 联系方式:18160630618
签约时间: 2026 年09 月18 日 签约时间:2026 年 09 月 18日